近日,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貿易發展局發布關于《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征求意見稿)、《關于加快推動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征求意見稿)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。
《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指出,本政策適用于在經開區內實施氫能相關方面項目或運營的企業,氫能支持范圍包含其衍生品—氨能、甲醇等。
1、支持制造業項目落地
對在建、新建的氫能產業項目,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500萬元(含)以上的,最高按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%給予資金支持,單個項目年度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。
2、支持企業聚集發展,做大做強
對租賃辦公、研發、生產類用房且自用的氫能企業,可給予最高不超過其所支付年租金100%的補貼,補貼單價不超過30元/月/平方米,每年獲得的房租支持不超過500萬元。
對氫能企業營業收入當年首次達到2000萬元的,給予其管理團隊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獎勵。對氫能企業營業收入近三年首次突破5000萬、1億元、5億元、10億元的,分別給予其管理團隊一次性不超過20萬元、30萬元、50萬元、100萬元獎勵;10億元以后每新提升10億元,給予其管理團隊一次性不超過100萬元獎勵。
3、支持加氫站建設
屬于油(氣)氫合建站、制氫加氫一體化綜合能源站的,每站按最高不超過其固定資產投資的50%予以補貼,最高不超過500萬元。
屬于其余固定式加氫站的,按每站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予以一次性補貼,補貼資金不超過其固定資產投資的50%。省、市、區各級財政補貼合計不超過1000萬元/站。
對承諾氫氣市場銷售價格不高于25元/公斤的加氫站,按照最高不超過20元/公斤的標準給予氫氣補貼,每站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
4、支持燃料電池車輛示范運營
中輕型氫燃料電池車輛(總質量小于4.5噸)、中型氫燃料電池車輛(總質量4.5噸及以上,小于12噸)、重型氫燃料電池車輛(總質量12噸及以上)三種車型,在每個自然年內行駛里程最高按0.5元/公里、1.0元/公里、2.5元/公里予以運營補貼,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計算。上述三種車型每年每車補貼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、4萬元、10萬元。
5、支持氫能向交通領域拓展
推動氫能在燃料電池車輛、無人機、兩輪車、游覽車、游覽船、軌道車輛等交通領域拓展應用。
對經開區管委會認定的示范項目,按照項目示范帶動作用、投資額等給予資金支持,單個項目獲得的區級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。
支持示范項目有序運營,對其運營期內產生的相關費用予以補貼,對運營成效予以獎勵,每年補貼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。
6、支持開展多元化氫能示范應用。
鼓勵企業利用經開區廠房集聚的優勢,開展光伏發電+氫儲能、熱電聯供、備用電源等分布式能源示范應用或區域綜合示范應用,打造“氫能園區”、“零碳園區”。
對經開區管委會認定的示范項目,按照項目示范帶動作用、投資額等給予資金支持,單個項目獲得的區級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。
支持示范項目有序運營,對項目所使用的燃料按最高不超過1元/kg的標準給予運營燃料補貼,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
7、強化金融領域支持
加快重點項目落地,對經管委會認定的氫能先導區示范重點項目,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產業基金支持額度。
對氫能企業當年新融資過程中產生的貸款利息進行補助,按企業實際貸款年限計算,每年按最高不超過貸款利息的100%進行補助,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
政策如下:
【面向公眾征集】關于《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征求意見稿)、《關于加快推動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征求意見稿)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
為搶抓未來產業變革機遇,落實國家、省、市相關戰略部署和規劃要求,把握產業發展的關鍵窗口期,我局起草了《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、《關于加快推動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,為充分體現民主決策,現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修改意見和建議,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:
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
二、提出意見的方式:
1.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:蕪湖市鳩江區華山路39號蕪湖經開區管委會803室
2.反饋電話:0553-5963392
3.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發送至329925087@qq.com,并在標題中注明“反饋意見”字樣。
附件:
1.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見稿).pdf
2.關于加快推動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見稿).pdf
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貿易發展局
2025年9月10日
1.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見稿).pdf
2.關于加快推動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見稿).pdf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