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9日,財政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征求《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需求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,首次明確將燃料電池(氫能)汽車與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一同納入政府采購范圍。這一舉措標志著燃料電池汽車正式獲得國家層面的政策背書,有望加速其商業化進程。
《意見》要求,采購人應加強公務用車需求管理,結合實際需要,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。此舉是對2024年12月財政部提出的“年度公務用車采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0%”政策的進一步細化和落實。政策的支持并非首次顯現,早在2025年3月,交通運輸部等三部門印發的補貼細則中,已將氫燃料電池公交車納入更新補貼范圍,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,有效推動了地方政府在公共交通領域的采購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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