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30日,商務部發布《關于拓展綠色貿易的實施意見》。
《意見》提出,推進單元化集裝器具國際互認共享。支持航運企業構建綠色低碳體系,推動船舶設計、建造、運營等全過程綠色化。推動使用可再生合成燃料等清潔能源的運輸車輛、船舶投入外貿貨物運輸。支持在綜合保稅區開展國產生物柴油和船用燃料油混兌調和業務。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液化天然氣、生物柴油、綠醇、綠氨等加注業務。
引導外貿企業開發使用再生資源、回收資源、可降解材料、可再利用廢棄物等制造的產品。發展綠氫等可持續燃料貿易。探索發展再制造產品進出口。動態調整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,支持按目錄開展“兩頭在外”保稅維修業務。